近日,沙坡頭區人民法院依法辦結一起由沙坡頭區人民檢察院就沙坡頭區某局未履行市區人行道管理職責提起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該案的妥善辦理,有效解決了市區人行道被長期違法占用的問題,消除了過往行人通行的安全隱患,切實維護了社會公共利益。
沙坡頭區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監督職責時發現,某公司超過臨時占地行政許可期限后違法占地長達十年,嚴重影響市民正常通行,尤其是對學生、老年人和視障群體自由出行帶來重大安全隱患。為此,沙坡頭區人民檢察院向沙坡頭區某局發送檢察建議書,該局在收到沙坡頭區檢察院檢察建議后,對某公司違法行為予以立案調查,對人行道進行平整和縮小樹池,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通行條件,但違法占道情形依然存在,安全隱患并未消除。沙坡頭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該局未依法履行管理職責,遂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受理案件后,沙坡頭區人民法院秉持司法為民理念,主動牽頭協調沙坡頭區人民檢察院、沙坡頭區某局前往現場勘察,詳細了解違法占用人行道的具體情況和安全隱患危險,以及沙坡頭區某局整改方案,拆除違建后如何處置相關設施等事項。在法檢兩院的積極推動和全程監督下,沙坡頭區某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相關規定,依法對違建圍墻和設施實施強制拆除,徹底清理了占用區域,恢復了人行道的原貌,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有序通行。
本案審理過程中,沙坡頭區人民法院積極介入,把握時機適時協調,避免就案辦案,最終促成隱患消除,公益保障到位,最終裁定終結訴訟程序。該案成功辦結,體現了人民法院有力落實行政爭議預防化解“3+N”工作機制,推動形成“檢察監督、司法裁判、行政履職”的協同共治的公益保護合力,切實維護了社會公共利益,營造安全、和諧、美麗的宜居環境。(通訊員 周金鳳)